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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袁崇焕死后十三年的崇祯十五年,明朝局势已糜烂不可收拾。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。松山、锦州失守。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,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、张献忠等民军。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,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。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,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,便纷纷上奏,反对和议。崇祯矢口不认,说根本没有议和的事,你们反对什么?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新甲,总是郑重警诫:这是天大机密,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臣知道了。
该年八月,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,催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。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,不在家,那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。陈新甲的家僮误以为是普通的“塘报”(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,称为“塘报”),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。这样一来,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,群臣拿到了证据,登时哗然,立刻纷纷上奏章反对。
皇帝再也无法抵赖,恼怒之极,下诏要陈新甲解释,责问他为什么主张议和,罪大恶极之至。陈新甲的声辩书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,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。崇祯更失面子,老羞成怒,下旨:陈新甲着即斩决。理由是流寇破城,害死皇帝的亲藩(李自成破开封,烹杀福王),兵部尚书应负全责。
那时距明朝之亡已不过一年半,局面的恶劣可想而知,但群臣还是坚决反对议和,连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国防部长暗中商量,表面上坚决不肯承认,最后消息泄漏,便杀了国防部长以卸自己责任。从这件事中,可以见到当时对“议和”是如何的忌讳,舆论压力是如何沉重。连崇祯这样狠辣的皇帝,也不敢对群臣承认有议和之意。
袁崇焕却胆敢进行议和。那正是出于曾子所说“只要深信自己的道理对,虽有千万人反对,我还是干了”那种浩然之气。[16]
诸葛亮出师北伐,天下皆称其忠。岳飞苦战抗敌,天下皆知其勇。袁崇焕的功业或许比不上诸葛亮和岳飞,虽然,那也是很难真正比较的,然而他身处嫌疑之地而行举世嫌疑之事,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负担,诸葛亮和岳飞却幸而不必经受。
袁崇焕有一句诗:“心苦后人知”。当真是英雄寂寞,壮士悲歌。他明知不能得到当时的谅解,只盼望自己这番苦心孤诣能为后人所知。当我写到这一段文字时,想到他的耿耿之怀,悠悠之心,忍不住又感到了剧烈的心酸,感到了他英雄性格中巨大的悲壮美,深刻的凄怆意。
正确的战略决策无法执行,朝政越来越腐败,在魏忠贤笼罩一切的邪恶势力下做官,天天都可以送掉了性命。关外酷寒的天气,生长于亚热带的广东人实在感到很难抵受。在这期间,袁崇焕从广东招募来的人员中有人要回故乡去了,临别时问他:你留在这里继续担当艰危呢,还是回乡以求平安?他写了一首诗回答:我和你曾同生共死,我的内心你还不明白吗?又何必问安危去留?我在这里奋不顾身,本来不是为了富贵。故乡的亲友们如果问起,请你转告:边界还没有平靖,我只有感到惭愧,当然要继续干下去。[17]
袁崇焕是三兄弟中的老大。二弟崇灿(一说是他哥哥)当他在关外时在故乡逝世。三弟崇煜随着他在军中办事,后来也告辞回乡。袁崇焕从宁远送他到山海关而分手,写了两首诗给他,说:边疆需要人守御,升平还没有得到,我早已决心报国,安危去留的问题不必提了。[18]
[1]皇太极在西方人的书中写作 Abahai,法国学者格奥赛 (Rene Grousset)在《中华帝国的兴起与辉煌》一书中有〈一六四四年的大变〉一章,其中说:“皇太极是蛮人中的一个天才,他把本族人民的军事才能,和对文明生活的天生理解相结合起来。”
[2]清《太宗实录》卷三:天聪元年,“时国中大饥,斗米价银八两,人有相食者。国中银两虽多,无外贸易,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。良马,银三百两。牛一,银百两。蟒缎一,银百五十两。布疋一,银九两。盗贼繁兴,偷窃牛马,或行劫杀。于是诸臣入奏曰:盗贼若不按律严惩,恐不能止息。上恻然,谕曰:今岁国中因年饥乏食,致民不得已而为盗耳。缉获者,鞭而释之可也。遂下令,是岁谳狱,姑从宽典。仍大发帑金,散赈饥民。”皇太极宽待因饥饿而为盗的百姓,与崇祯督促部将“限期破贼、杀贼立功”的政策恰正相反。
[3]何柄棣: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,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, 1368-1911 一书中,认为明初人口六千五百万,到明末时已涨了一倍以上。
[4]王钟翰:〈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〉一文中,根据朝鲜〈兴京二道河子旧老城〉的资料,认为一六二一年时,努尔哈赤的兵数二十万,再加上妇女老少,“全人数当在四、五十万左右。”
[5]《天聪实录稿》元年三月初二日,“秀才岳起鸾曰:我国宜与明朝讲和。若不讲和,则我国人民死散殆尽。”《明清史料》甲编,天聪二年八月〈事局未定〉奏疏:“南朝虽师老财匮,然以天下之全力,毕注于一隅之间,盖犹裕如也。”《东华录》载天聪三年八月戊辰,“大臣同谋倡逃”。《明清史料》乙编载,崇祯二年二月廿一,袁崇焕塘报:“一日之内,降者竟前后接踵而至。”
[6]“七大恨”:一、明朝杀害金人的二祖;二、袒护金人的仇敌哈达;三、越界出兵,助金人的世仇叶赫抗金;四、明人越界,金人根据誓约杀了,明朝勒索金方交出十人来杀死,以资报复;五、明朝造成老女改嫁;六、移置界碑,抢夺金国的人参、貂皮;七、听信叶赫,写信来辱骂侮慢。
[7]“观其向背离合之意,以定征讨抚定之计。”见《两朝从信录》。
[8]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“金”,史书上称为“后金”,以与宋朝时的“金”有所分别。到天聪十年(明崇祯九年)才改为“大清”。所以本文中的满清,其实都应称“金”。“满洲”的名称,也要到改了“大清”的国号之后才出现,以前称“建州”或“女真”、“女直”(“真”字避契丹主宗真讳,改称“直”)。多数学者认为,“满洲”是文殊菩萨的“文殊、曼殊”音转。为便于读者,本文不将“金、清”“建州、满洲”“满族”等称呼根据历史年代而作分别。
[9]《太宗实录稿》:天聪七年十月,皇太极责骂主张出兵南攻之人:“天予我有数之兵,若稍亏损,何以前图?”
[10]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杀岳飞。十二年正月,宋金和议达成,高宗赵构向金国上表称臣,表中说:“臣构言:既蒙恩造,许备藩方,世世子孙,谨守臣节。每年皇帝生日并正旦,遣使称贺不绝。岁贡银二十五万两,绢二十五万疋。”
[11]《太宗实录》卷十二,天聪六年六月,皇太极致书大同守将求和,信中说:“和事既成,自当逊尔大国,尔等亦视我居察哈尔之上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