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77章(2 / 2)

那作为没有得到监护人同意便擅自进行抢救的医生,就必须亲自承担所有的医疗责任,连带着当时配合他进行抢救的其他辅助医生乃至是护士,都无法逃脱医疗责任的制裁。

这可不是闹着好玩的。

万一真的有什么问题,抢救医生赔上的可能就不止是自己全部的职业生涯,弄不好还得承担法律责任,尤其是在孩子抢救失败的情况下,监护人如果不能谅解,甚至迁怒到医生头上,是完全有可能以此为依据,直接把医生乃至整个医院告上法庭,闹得他们身败名裂……

正因为这个原因,在如今的各大医院里,哪怕只是进行一项很小很小的手术,医生也一定会让病人的家属事先签下风险同意书,然后才会进行手术,为的就是避免手术过程中出现任何风险意外,家属闹起来的时候,医院才能有足够的底气为自己证明。

小明蓝的突发性抢救同样也是有风险的,而且风险还不小。

安宁作为她的直系监护人,又是亲生母亲,是当时唯一有资格为她签下同意书的人。

不管因为什么样的理由,只要她一秒钟没有在同意书上亲笔签字,按照医疗法律的规定,任何医生便都没有资格对小明蓝进行抢救。

哪怕是眼睁睁看着孩子丧命,规定也还是规定。

触犯规定,没有拿到家属同意书便贸然抢救的后果,就是所有的责任都背负在医生的头上——这样严重的后果,相信没有哪一个人愿意去轻易尝试。

尤其是作为熟知规定,又和病人及其家属素不相识的医疗工作者,更加没有理由、也没有必要去冒这种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