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同时,它们本身也是自然规律的优胜者。
在某种程度上,人类其实也在遵循同样的自然规律,优胜而劣汰,但由于人类拥有动物所不具备的智慧和道德观,在同样的选择面前,难免就多了几分私/心和犹豫,反而做不到像动物那样,单纯的因为幼崽的身体强弱来决定它们的生存机会。
人类在遇到同样的生存困境,没办法顺利养活所有孩子的情况下,往往都不会根据身体因素来选择孩子,更多的反而是根据孩子的性别来选择。
因为从古至今的封建观念影响,再加上男女之间天生的体能差距和区别,在无法逆转的环境困境下,被放弃和抛弃的大多都是女孩。
就如同六七十年代的偏僻农村,几乎家家户户都抛弃过女婴,不是被父亲或者爷爷奶奶亲手卖掉,换来一点点粮食,就是被扔进山沟山涧或者河水里摔死淹死,连尸骨都找不到。
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实在太多了,很多人甚至都已经习以为常,也不觉得这样做是犯法犯罪,甚至还有些愚昧的农民迷信的认为,只要把家里的女儿卖给别人,就能让别人带走自家的女儿缘分,以后每一胎都能生儿子。
这样的无稽之谈,如果放到现在肯定没人会相信,但是在那个时候,偏偏有不少人都迷信这种东西,为了多生儿子少生女儿,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。
而那些才出生不久就被扼杀了生命的女婴,她们被放弃的原因看似和自然界里的动物一样,是优胜劣汰的结果,但实际上,她们被放弃的原因不是因为体弱养不活,仅仅只是因为她们的性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