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十六岁到十九岁,青春最灿烂的三年时光就要在牢里渡过,这岂不是倒霉嘛?
不过,他虽然倒霉,却也怪不到别人头上。
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,也没人逼他非要这么干,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小姑娘害得那么惨,现在还躺着医院下不了床,他不倒霉谁倒霉?
警方收集了所有人证物证,又去医院对当事人女孩做了笔录和口供,基本案情便算是查完了,接下来便只等将案卷送往法院,择日开庭审理就行。
这个案子其实一点也不复杂,案情调查简单明了,只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都属于未成年人行列,在许多事情上都受到未成人保护法的干涉,因此多多少少有一些影响在。
可即便如此,警方也只用了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,便把所有事情定案,随即依法逮捕了小儿子,移送至法院,等待开庭。
而在这个过程中,小儿子的父母也没少折腾出事情来,一心想给儿子脱罪。
他们也不知从哪听来的消息说,只要花钱买通警方,就有办法把人从看守所里捞出来,为此还特意找亲戚同事借了一大笔钱,专门用来打通关系。
然而可惜的是,警方这一次的办案速度实在太快,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料。他们借来的钱还没来得及用出去,一转眼案子都定下了,只等着下个月开庭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