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见着那骑队旋风般的杀来,所过之处,直如泼汤遇雪,势如破竹,郭大贤裤子腿儿一热,竟尔直接尿了。
打从起事以来,就从没遇到过这种级数的军伍。兵甲犀利,煞气盈天,挡在前面的黄巾众,不论是自己的,还是张牛角和丈八的,都是半分抵挡之力也无。
郭大贤在起事前,也算半个读书人,所以肚子里的弯弯绕绕比之那些老农猎户的要多不少,这也决定了他在黄巾军中的位置。
在此之前,仗着那份多智,又是跟当地早已烂到了骨子里的郡兵交手,可以说无往不利,从未败过。那些汉军的战力根本就几乎等于零,往往是两边还不等真正交手,汉军便已四散溃逃。
一直以来,郭大贤也就从未将汉军放在心上过。但今天,方才只不过打眼一看,他便立时察觉到,这次所来的汉军,绝不是一般的寻常部队。很有可能的,就是朝廷派出了中央军了。
郭大贤慌了,当即不管不顾的便只剩一个念头,那就是逃命!好在他刚才便已快跑到了外围,这会儿虽然也被乱军挡住,却是比张牛角他们要强上许多。
要命的关头,哪还顾得上挡在身前的是哪家的人马了。只要挡住去路的,就算是自己的部曲,这会儿也是直接砍倒再说。罗市带着数百亲卫护在外围,翻翻滚滚的直往外杀去。
大军本就乱成一团,这种乱杀几乎处处都是,但如他们这般成团而走,却极是显眼,只不过没被汉军发觉,却先被一直寻找他们的丈八看到了。
罗市早将长槊扔下,长槊用于突阵单挑时好用,但在这种乱军中,却是劈砍类的武器才更合适。所以,这会儿,他手中擎着的,便是一把三尺青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