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怨偶天成(2 / 2)

夏玉瑾与叶昭的婚事,没有皇上娶亲的尊贵,没有长公主下嫁的奢豪,亦没有庆王府婚宴的热闹,却因将军的特殊身份和郡王的荒唐身份,比上京百年来的所有婚礼更受瞩目。

新娘叶昭从小就没女人样,痴迷武学兵法,天赋极高,两个哥哥都不是其对手,祖父和父亲痛心疾首之余,都把她当男儿养,只恨不能忘了她是女儿身就真能变儿子。更兼八年征战和军队里没读过书的兵大爷们混一起,白天行军打仗谈阵法,夜里喝酒吃肉谈女人,错乱的性别意识早已变成惯性,深入骨髓,难以更改。再加上叶昭初接手京城二十万大军,各项事务繁忙,有时干起活来连家都不回,所以压根没半点自己要嫁人的觉悟。

镇国公府叶老太爷又是糊涂的,每见大家忙碌,便欢欢喜喜地说:“我家孙子要娶媳妇了。”旁人怎么解释都无用,闹得大家啼笑皆非。

新郎夏玉瑾则是装病卧床不起,偷偷命人去镇国公府散播自己不好的传言,只希望对方厌了自己来退亲。他素来是块打不怕骂不怕败坏名声更不怕的滚刀肉,如今摆明宁死不要这媳妇过门的架势,皇上和太后逼于无奈,只好联手压制,声明再不听话就揍他娘,他才没有做出太出格的行为。

无论王亲贵族还是平民百姓,都伸长了脖子想看他们的笑话。甚至有私下赌坊开盘猜他们婚后第几天会大打出手闹和离。

大秦规矩,嫁妆由母亲筹备。

漠北被破时,镇国公府遭抢掠一空,纵使镇国公夫人给女儿留有嫁妆也被抢光了。如今叶昭被封天下兵马大将军,多年征战,抄查蛮金各个部落,再加上皇家赏赐,也算家财丰厚,却多数用来购买了田地店铺,没有需要常年收集的精雕细琢妆柜镜台等女儿嫁妆常用物件。再兼她母亲已逝,家里主管中馈的是守寡的长媳黄氏,黄氏面对权势熏天的叶昭不敢擅做主张,待婉转提醒她要筹备嫁妆的时候,她才回过神来,此时离婚礼只剩大半个月了。

黄氏只好硬着头皮上,她愁眉苦脸问:“将军,咱家钱银是不缺的,可东西上哪儿买去?”

叶昭正在书房翻看麾下将领花名册和履历,头也不抬道:“随便凑凑吧,差不多就好。”

黄氏继续问:“找朝中相熟的,从他们女儿嫁妆里借几件,将来再打造了还回去?”

叶昭心不在焉道:“你做主吧。”

黄氏再问:“还有嫁衣,首饰,你抽空来挑挑吧,要珍珠凤凰簪好,还是琉璃金丝步摇?或者是来对八宝玉凤蝴蝶簪,兰花镶蓝宝耳环,羊脂玉镯……”

叶昭一边忙得半死,一边听她念得头晕脑涨,忍了半个时辰后终于愠怒道:“啰唆,我一个大老爷们,哪会耐烦挑这些娘们玩意?!你捡几个丢进去就好了。”

“大老爷们?”黄氏目瞪口呆。

叶昭见对方震惊,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说错了什么。

黄氏痛哭流涕。

大秦规矩,女子出嫁都要亲手绣嫁衣。

叶昭穿着身黑色劲装,窄窄地束着腰身,斜佩宝剑,端坐书房,手里拿着满满一把暗器,神情肃穆。只见她左手一招追风逐日,两只不长眼的苍蝇被长针贯体,牢牢钉在墙壁上,右手一把漫天花雨,十七八根银针紧贴着窗外跑来要偷腥的猫儿爪子,刺入地上,吓得它魂飞魄散,落荒而逃。

跟随她的侍卫亲兵们不由高声喝了声好,纷纷赞美:

“俺学暗器多年,能得将军指点,真是三生有幸。”

“将军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,真是武功盖世!”

“真英雄。”

叶昭冷冷地指点道:“武学之道,贵在用心。”

众人皆称是。

黄氏从背后出现,拖长了音调,绞着手帕,哀怨地叫了声:“将军……贵在用心啊……”

众人默然,悄悄退下。

叶昭冰山般的表情扭曲了三分,她低下头,继续死盯着布满兵器兵书的书房内不协调的绣架,上面铺着件无任何装饰的大红嫁衣,恨不得能看出个窟窿来,然后从针盒里再抽出一根暗器,犹豫片刻,用力乱扎。

大秦规矩,嫁妆附上闺阁时女子爱物。

叶昭因愁白了嫂子三根头发,再听她哭着念叨了死去的哥哥三个时辰,心怀愧疚,行动还算配合。其余的嫁妆东凑凑西凑凑,再加上皇上和皇太后赏下的添妆,总算凑齐了。

送嫁妆当日,从镇国公府至安王府的大街上,再次人头涌涌,好些打短工或开铺的百姓连生意都不做,都挤过来看热闹,让街边的酒楼茶肆生意翻了两倍有余,就连路边卖凉茶馄饨的小摊,都赚了个盆满钵满。

安王府早早开了中门,过了没多久,喜乐声响,抬嫁妆的不是普通下人,而是清一色的虎狼骑士兵,全部腰杆挺直,步伐整齐,举重若轻地抬着沉甸甸的家具箱子,气势如虹地从街上走过,表情庄严得就好像在完成押送军械粮草的任务。

古今往来,谁能用军队送嫁?

面对这霸气阵势,大家忍不住喝了一声彩。

走过的第一抬嫁妆是皇上赐下的玄铁鞭,第二抬嫁妆是皇太后赐下的七色宝石黄金头面,璀璨宝石互相辉映,耀得人眼睛都要睁不开,后面跟着的是皇后、贵妃、宗亲大臣们赏赐的添妆,有玲珑八宝阁、西洋镜台、紫檀梳妆柜,精致得让人怀疑她们为讨好当前最有权势的将军,把留给自己女儿用的最好家伙都拿出来了。再接着是镇国公府自行添置的实用东西,包括百子千孙桶等常见的吉利物品,制作的材料很考究,款式却很简单,不带半点闺阁气息。

一百二十台嫁妆,首尾长达数里,这头进门,那头还未出门。

夏玉瑾穿着华丽的红衣,原本漂亮的脸蛋早已苍白如纸,正没精打采地站在安王府门外迎宾,眼珠子东转转西转转,似乎在观察退路,整个人看起来不像娶亲,倒像要上刑场。哥哥夏玉阙则春风满面地招呼各路来宾,但他也觉得自家弟弟的表情太晦气,本着同胞情谊,出言安慰:“也别太往心上去,你好歹也是姓夏,当今圣上的亲侄子,纵使将军性子再怎么蛮横,也会给几分薄面,不至于做得太过分。你如今封了郡王,又娶了媳妇,自个儿也要修身养性,以后别胡闹了。”

“大嫂知书达理,温柔贤惠,你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”夏玉瑾不忿地别过头去,冷语反驳,“至于那叶昭,乖乖做她的将军去,我绝不承认这样的东西是女人!”

“什么东西?!”夏玉阙皱眉呵斥,“叶昭收复蛮金,威震漠北,是大秦一等一的功臣,亦深得圣上宠爱。你再荒唐也不应如此无礼!认了吧!何况人家也未必不贤惠!”

夏玉瑾难看的脸色稍稍缓和,夏玉阙趁热打铁,继续给他顺毛。未料,不远处有夏玉瑾曾欺负过的宗室纨绔,挤眉弄眼地冲他喊:“叶将军英雄才俊,夏郡王花容月貌,当真是女才郎貌,天生一对!以后好妇唱夫随,千古佳话啊!”

夏玉瑾天生貌美,最忌讳人家拿他长相开玩笑。那几句话是字字如刀,锋利无比,硬生生把他心窝里最薄弱处戳得直流血。

夏玉阙硬着头皮,努力安慰:“没那么糟糕,别听他们胡说,咱们看嫁妆,还是很有女儿气息的,那珍珑镜台做得多精致啊,说不准将军心里还是有几分女儿情愫的,后面那些是什么?形状古怪,看起来挺沉啊……”

嫁妆一抬抬过去,大件家具物品每过一件就博得一声赞美,箱笼过后,最后三十抬却是用红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怪异物件,担子压得低低的,负责抬运的士兵额上有几滴冷汗,似乎很吃力。

大家都很好奇,恨不得能把红布看出个窟窿来。

幸好老天怜见,满足了他们的愿望。快到安王府,其中一抬的扁担不堪重负,猛地断了,东西重重砸落地面,竟把青石地面给砸出两条裂缝,然后滚了两滚。

所有人睁大眼,暂停呼吸,愣愣地看着地上物件。

一根闪烁着森森寒光的狼牙棒躺在青石路上,锋利齿钉间似乎还有洗不净的斑斑血迹。

沉默……

负责搬运的两个士兵很淡定地换了根扁担,一起将武器重新放回嫁妆里,吆喝一声,重新抬起,大步流星而去。

还是沉默……

继续沉默……

“快来人啊!别让郡王爬墙逃了!”

夏玉阙极有先见之明。他早早预备的武林好手,在夏玉瑾刚爬墙的瞬间就把他扯了下来,封住周身几个要穴,让他口不能言,身不能动,左右架着控制行动,以免再生祸端。

吉时刚到,鼓乐声响,花轿在万众瞩目中翩然而至。

叶昭缓缓走下,身形笔直,胸前没什么起伏,火红的面纱下看不清神情,除腰带上一块价值连城的精美红宝石外,嫁衣上再没半点纹饰。她在议论声中微微环顾了一下,徐徐走向喜堂,动作潇洒,宛若龙行虎步。

夏玉瑾是被两个大汉搀着拖出来的,他身形瘦削,个子在大秦虽然也算高,却不过比叶昭多出半个指头,再加上难看的脸色,受限制的动作,两人站在一起,对比强烈,简直就像被恶霸逼婚的小媳妇。

皇家指婚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算逼婚。尤其是被迫娶这种谁也不敢碰的活阎王。

所有有良心的男人都替夏玉瑾掬一把同情之泪。

皇上特意派人来参加婚礼,还赏了不少东西给南平郡王算是安慰,给足双方面子。安太妃几乎是哭着完成整场婚礼,若不知真相的人看来,她不像是娶儿媳妇,倒像给儿子送葬。老国公叶老太爷倒是很欢喜,对着新人吩咐:“你要早生贵子,开枝散叶,生个儿子再去战场上杀他娘的!”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智貌似清醒,就是眼睛老看夏玉瑾的肚子,让人觉得怪怪的。

史上最……无法形容的婚礼,平安落下帷幕。

待木已成舟,新人送入洞房后,看守夏玉瑾的好手总算解开他身上的穴道,恭敬退下,迅速领赏去。

夏玉瑾舒缓一下筋骨,看看眼前坐着的所谓新妇。她的坐姿虽有刻意收敛,比行军打仗时略斯文了些,却依旧带着大刀阔斧的感觉,就像休息的猛虎,漫不经心,根本没女人模样,踩着节奏敲击床栏的食指好像在显示着对这场闹剧的深深不耐烦。

这娶的是媳妇吗?是爷们吧!

正牌大老爷反憋屈得活像倒插门女婿!

夏玉瑾越想越怒,蛮劲一起,不管不顾,把心里话一字一句告诉她:“你是我妻子,也就是妻子罢了,不要指望可以左右我的行为!”

叶昭只淡淡地回了声:“哦。”

她声音偏低,征战时经常要用呐喊来发号施令,损了嗓子,有些沙哑粗糙,和上京推崇的吴侬软语相差甚远,更带着冰冷与命令的味道,仿佛没把面前咆哮的男人放在眼里。

夏玉瑾有生以来,只有他无视人,何曾被人无视?他心里憋满说不出的难受。

叶昭等了很久不见他出声,问:“说完了?”

夏玉瑾冷笑一声,摔门而去,跑了几步,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,随手抄起一把雪,揉了揉脸,用刺骨的寒意把滚烫的头脑迅速冷静下来。他不是蠢人,很清楚南平郡王是个没实权的空头衔,不过是皇上用来拉拢控制大将军的棋子,是不可能休妻和离的。唯一的出路是让叶昭对自己彻底厌恶,痛揍一顿,主动提出和离。

如何让妻子讨厌自己?

狐朋狗友们有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。最有杀伤力的招数是在洞房花烛夜,去宠爱妾室,狠狠落新妇的脸!

夏玉瑾素来胆大包天,说干就干,当下就冲去妾室住的清心院,守在婚房外面的侍卫们未得将军指令,不敢阻拦,其余仆妇下人,有悄悄去找安太妃和安王爷夫妇告状,安太妃心疼儿子,对媳妇厌恶,所以不理不睬,夏玉阙对自家混账弟弟早已心灰意冷,只盼望将军弟媳出手,用彪悍的手段让他狠狠吃亏,于是也不管。

夏玉瑾一帆风顺地冲到杨氏门前。

杨氏惊讶地看了他好一会,才行礼道:“原来是夫君啊?都怪妾身眼拙驽钝,不过大半年没在晚上相见,黑灯瞎火的,竟一下子认不出。”

这话说得怨恨十足。夏玉瑾尴尬地摸摸鼻子,想起自己这些年在外头瞎混,对家中女人不怎么上心,偶尔被母亲念叨烦了去睡两晚,也甚少在姿色平常的杨氏处过夜,如今有麻烦事先来找她,实在于心不忍,于是打了两个哈哈,转头找眉娘去。

眉娘见他到来,想到丫鬟们打听来的狼牙棒,吓得脸色发白,果断道:“妾身今天身子不干净,不能侍寝。”

夏玉瑾不耐烦地挥手道:“爷不在乎。”

眉娘连珠箭似的迅速说:“妾身还患了风寒,肚子痛,眼睛疼,四肢无力,心也绞着疼,而且最近睡不安稳,尽说梦话,做梦乱打人咬人……实……实在是不能啊……去找萱儿吧。”

“好你个落井下石的贱人!往日还说姐妹情深,原来这般害我!”萱儿住在隔壁,听到风声,头也不梳立刻冲过来,先指着眉娘鼻子痛骂几句,然后迅速对着夏玉瑾扑通一声跪下了,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,磕头磕得震天响:“郡王大人饶命啊,求你看在萱儿从小服侍的情分上,给条生路吧!让奴婢青灯古佛,终了一生吧……”

两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一个装疯卖傻,一个哭成了丑八怪,闹得他这个英俊潇洒的主人好像在逼良为娼。回头眼尾扫过,旁边略有姿色点的丫鬟媳妇,瞬间闪开十尺远,再扫一眼,没姿色的丫鬟媳妇也离开了三尺远,清俊点的小厮仆役们也悄悄低下了头,缩去阴影中。

夏玉瑾心里的悲催难以形容,也不好明知是火坑还逼着对方跳,他犹豫再三,终于郁闷地跑去书房睡下,大家畏惧将军凶名,没人敢理他,于是茶冷水凉,连条被子都没有,只能自己蜷缩成一团,狠狠打了好几个喷嚏。

另一头,叶昭得到消息后,解下红衣,丢到新房角落,她转身看看银镜,红烛昏暗,镜中人薄唇紧抿,剑眉高挑,纵使在喜气的氛围中,一双美丽的琉璃色眼睛也掩不去沙场磨炼出的凌厉。

她缓缓起身,低沉地对屋外吩咐:“睡吧,不必等了。”

“可是!郡王!”

“将军!他太可恶了!”

两把近似的声音同时响起,上前说话的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花,浓眉大眼,肤色略黑,也有几分秀气,都穿着军服,腰佩弯刀,脸上的表情因愤怒显得狰狞,似乎随时要去砍人。

姐姐叫秋华,妹妹叫秋水,原本是祁龙山的山贼头领秋老虎的女儿,自小舞刀弄枪,有身好本领,四年前蛮金入侵祁龙山,杀人放火,无所不为。秋老虎不愿同流合污,于是被蛮金派兵剿击,被叶昭所救,感其侠义,纳入羽翼,从此在其麾下担任将领。秋华和秋水自幼尚武,对叶昭武艺崇拜得五体投地,自愿担任亲兵,随身侍侯将军,是当年为数不多知道她女儿身份的人。

如今最崇拜的将军在新婚之夜受辱,两姐妹的愤怒比自己受辱更甚。土匪习惯当场发作,拔出弯刀,扭头就走。

叶昭急忙喝住:“去哪里?”

秋华怒气冲冲道:“老娘去把那个不知好歹的混球小子绑过来!用鞭子狠狠抽一顿,再用刀架在他脖子上,先跪下磕几个头,再丢去你床上!看他要命还是要上床!去他娘的!敢给我们将军脸色看的人还没从娘胎钻出来呢!”

“放肆!这是天子脚下,就知道喊打喊杀,快快收好你的鲁莽性子,别乱说话给将军添麻烦!”秋水迅速制止姐姐的冲动,然后冷笑道,“我这里有包迷香粉,待会去下到郡王的茶水里,再把他送过来,保管马上成事。”

秋华点头道:“还是妹妹想得周到,若他不喝,我给他灌下去。”

“够了!”叶昭听得头疼,她喝住这两个要在自己家绑架自己夫婿的女土匪,去桌旁自斟自饮两杯茶,寻思片刻,吩咐,“拿床被子送去书房,其他的事情他爱怎么做都随他去。”

“将军……”秋华秋水的声音很哀怨。

“先这样吧。”叶昭抖抖袖子,滑出把精致的短匕首,又从腰带中摸出几枚金钱镖,叹了口气,一起放入枕下,准备入睡前,掀开红帐,远远弹指挥去。

象征吉祥的龙凤红烛,骤然熄灭。

怨偶天成。